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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南平丨全球数字经济价值链“轴心时代”的塑造与变革


·国际政治研究

全球数字经济价值链“轴心时代”的塑造与变革

文 / 余南平

摘要 

第四次产业革命正在推动着全球生产与消费方式实现数字经济的转型与变革,新冠肺炎疫情的全球暴发催化了数字经济转型的同时也使得全球价值链出现了结构性重组与重塑。当前对数字经济的内涵仍然存在不同层面的认识与争论,而以“数据资本”为核心,围绕基础方面、关键部门、广义部门三个方面有助于准确把握作为当前经济技术变革典型代表的数字经济转型进程。全球数字经济转型不仅对包括传统发展经济学与全球价值链的某些理论范式形成挑战,同时,世界范围内越来越多的国家也开始以各种不同的模式塑造着新一代的数字经济价值链。当前以美国拜登政府为代表,更注重将对外政策向数字经济价值链领域集中,这一进程必将引发全球大国对数字经济价值链“轴心时代”的角逐与博弈,而其结果也必将深刻地影响着未来国际权力的结构性变革与体系性重塑。

关键词 

产业革命, 数字经济转型, 全球价值链, 数字经济价值链, 国际权力

作者简介

余南平,华东师范大学国际关系与地区发展研究院教授、上海市人民政府决策咨询基地/余南平工作室领军人物


一 第四次产业革命与全球数字经济转型

二 数字经济价值链对发展经济学理论和传统全球价值链的变革改造

三 世界主要国家数字经济价值链构建特点与竞争力比较

四 全球数字经济价值链“轴心时代”的竞争与博弈

结      语


“革命”是指一种动态的社会剧变过程,它始终贯穿于人类社会的历史,其过程和结果均会带来人类社会政治经济体制、社会结构以及社会生活方式的深刻变革。虽然我们经常用“革命”这个宏大的概念来形容政治、经济、社会领域的变革,但是从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变革,进而引发社会政治经济变革的角度而言,自18世纪下半叶开启第一次工业革命以来,人类社会在历史长河较短的时期内已经历了三次典型的产业革命浪潮。而对于第四次产业革命,无论是将其视为第三次产业革命的代际延续,还是按照当下“数字经济”发展特征将其界定为技术迭代催生的数字经济的延伸和异变,一个明显的事实是,全球生产和消费方式正经历着一场以数字经济为转型方向的革命性变革。这场“变革”就其影响的深度和广度,以及所引发的国家间竞争力变化而言,不仅前所未有,而且目前还难以精确估量和把握。那么,数字经济生产方式和数字经济转型方向如何确定?数字经济驱动的产业革命如何改变与重塑全球价值链?在这场产业革命中,世界主要国家的数字经济转型的模式特征有何差异?数字经济发展是合作还是嵌入国家间力量博弈?进而是否能够引发国际权力结构与范式的转变?这些问题值得深入思索和广泛讨论。


一、第四次产业革命与全球数字经济转型

简单的划分有助于理解第四次产业革命起源与特征。一般意义上可以认为,从1760年英国进入蒸汽机时代开始,到1840年的现代工业体系开启,为第一次工业革命时期,机械力量是其标识;第二次工业革命始于19世纪末,延续到二十世纪中叶,在人类重工业化历史上,产生了机器流水线作业和规模化生产组织;第三次工业革命,严格意义上以英特尔1961年的第一块计算机处理器诞生为标识,以“摩尔定律”发展为逻辑的“算力升级”,并最终引发了互联网与今天移动互联网的普及与发展。就第四次产业革命的起源而言,虽然从表现形式上可以认为是德国工业4.0推动下的“智能工厂”的数字化转型,但就第四次工业革命今天所涵盖的5G宽带、3D打印、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技术、量子技术、人工智能等技术群的相互渗透运用而言,基于这些技术交叉所衍生出来的数字生产和数字服务技术已经可以成为独立的“技术域”和产业链,以数据作为底层驱动来影响和改变了社会生产和生活方式,包括企业组织和管理模式变化。因此,可以认为第四次产业革命是“技术”和“数据”本身作为一种“经济表达”进而改造了人类的生产与消费。而这种全新“经济表达”应该如何被识别?

(一)数字经济本身的识别和内涵

 关于数字经济本身的定义和内涵,迄今为止依旧是一个争议不断的话题。当美国人唐·塔普斯科特(Don Tapscott)于1994—1995年写作《数字经济》(The Digital Economy)一书的时候,今天人们普遍使用的智能手机尚不存在,谷歌、推特、淘宝、微信之类的数字平台甚至还没有纳入创业者的构想,当时的数字经济的讨论聚焦于工业资本主义与数字经济的冲突、互联网对传统公司的冲击和社会媒体对文化的影响等方面。目前学术界与产业界对于数字经济的争论并不在于全社会的数字化转型过程,而是究竟以什么标准划分传统上人们熟悉的行业的变化。例如,金融服务采用了“数字金融和科技金融”后,究竟是金融服务业还是数字经济行业?再比如数字媒体,特别是流媒体产业大量的数字技术应用后,它究竟是传媒行业还是数字行业?这些困惑的存在表明,数字经济本身可以不是一个独立的特殊经济形态,它可以是在原有经济行业体系中嵌入了数字和数据而产生价值的,当然也可以是以新的数字平台进行“纯数据”驱动的生产方式进行的。虽然在数字经济的划分标准上目前还存在着许多困惑,但这并不妨碍可以用广义的概念分三个层面来识别和界定“数字经济”内涵。第一是数字经济的核心方面或基础方面,其中包括半导体、芯片技术产品、计算机、通信设备核心技术和互联网以及电信网络基础设施,这些领域的“硬”技术和产品构成了数字经济的底层支撑;第二是数字及信息技术(IT)生产关键产品的部门,包括依赖于核心数字技术的服务,数字平台、移动应用和支付服务。数字经济本身受到这些领域创新的驱动,在很大程度上产生潜在的溢出效应并对其他部门产生辐射性影响;第三是更广义的数字经济所影响的部门。数字产品和电子商务的更广泛使用使得许多部门被动和主动地进行数字化而改变商业模式,同时在传统工业制造、金融、媒体、旅游和运输等领域的广泛扩散,使得整个社会最后逐渐被数字化整合,由此可以衍生出“共享经济”“流量经济”“工业互联网经济”“精准农业经济”等新的经济和商业模式。

(二)数字经济的生产方式与数字经济转型

数字经济的基础是以数据作为依托,而随着数据功能的扩展,将其转换为有用的信息以更好地进行决策和运营,并使得一个全新的“数字价值链”围绕数据本身在行业端展开。这其中包括数据获取、数据存储、数据建模和分析以及数据可视化处理。虽然在数据价值链的感知前端,其信息含量单一,产生的价值有限。但数据的价值却随着自我迭代而显著增加,从而产生了数字智能化的价值链结果。这个结果既是生产和消费模式的反馈循环模型,同时它还可以为各类组织的决策和创新工作提供智能化判断的信息。此外,数据的智能化过程可以用来改进用于产品、流程控制,而智能化的决策算法的采用更是可以大量节省人力、物力,并与机器结合进行智能生产,包括“反向定义消费”,进而形成新的经济循环。因此,从经济价值的角度来说,数字智能化可以作为一种服务于生产过程的直接价值存在,数字经济的生产力提高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数字智能的拓展应用空间,特别是高经济回报取得与产业、企业的综合能力改进。而正向循环的结果使得数字智能进一步演化成了“数据资本”,其产生的普遍行为结果是,大量相关数据的精准获取和数据控制使用,数据的处理模型能力提升并将数据转化为数字智能,进而在生产和消费过程中形成“数据闭环”效应的持续放大。因此,数字经济的生产方式是独特的,它可以实现生产与消费反馈时间差消除的可能性循环,包括附带的大量减少劳动力投入,并以机器进行直接替代人工生产成为可能,这必将引发对既有生产方式和经济模式的改变。而从经济本身数字化转型的方向和结果来看其必将体现为:最终产品和服务的数字化、业务流程数字化、创建新的数字化市场和商业模式三种方式的融合,同时还对应着新技术生态群的出现.


二、数字经济价值链对发展经济学理论

和传统全球价值链的变革改造

经济全球化的过程本身就是以全球价值链扩张的结构变化为基础,在既有的技术条件下的产业链全球化分工部署。其结果已经使得全球主要工业化国家在过去几十年内逐步瓦解了国内全产业链,并以专业化和全球分工形式进行了全球性生产组织和实现消费循环。其过程最大程度上吸纳了全球的各种要素禀赋优势,进而形成以产业技术条件约束的,以产业链“链主”为主导的,以全球资本、市场、劳动力组合的全球价值链。而目前这种传统的全球价值链在数字经济革命浪潮中不仅正在被数字技术本身的创新所牵引和改造,同时,国际组织的实证数据研究显示,2020年新冠疫情引发的全球公共卫生安全与社会危机本身也正在加速推动全球数字经济革命的进程。

(一)数字经济价值链形成对发展经济学的理论挑战和重构

发展经济学的理论构造逻辑,无论是古典学派的比较成本理论,还是新古典派的要素禀赋论,其在微观生产实践上均可以用直观的“微笑曲线”加以解释。然而,全球产业与经济发展实践总是在挑战理论解释的完美性。由于全球价值链构造与演化中全球分工的日益复杂化和专业化存在,出现了产业端基于“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典型的回报差异。因此,与“微笑曲线”逻辑截然相反的“武藏曲线”解释可能更契合当下全球价值链的结构性特征。从全球的国家间贸易实证结果和产业实践来看,德国在全球的贸易份额从1995年开始持续上升,到2015年德国全球贸易份额增长了80%。而从德国经济要素的禀赋的逻辑解释上看,其劳动力成本上升和产业链转移似乎并不能够支撑如此长时段的扩张。而能够解释这个反常现象的核心关键就在于,德国既有的工业制成品能力在德国“工业4.0”的持续推动中维系了它的全球竞争力。同样,以产业端的典型案例来看,除了美国亚马逊、微软等新型云计算平台带来的强大新技术生态塑造和新产业催生外,在数字经济集成制造端,荷兰本身并没有完整的半导体产业链,甚至其ICT产值也很小,但全球唯一供应商荷兰ASML公司的光刻机(EUV)单台价值却高达1.2亿欧元,公司利润年均20亿欧元,公司市值高达1100亿美元。其极强的技术知识沉淀铸就的商业“护城河”,不仅证明了基于专业知识和技能的高价值制造业利润存在,同时这些技术价值本身也是依赖高度“数字集成”为基础的。因此,当全球产业实践中“武藏曲线”理论已经对“微笑曲线”理论进行修正后,很显然的结论是:数字能力本身对于任何一个经济体的效率、产业能力和产业主导力将是至关重要的,甚至是决定性的。因此,数字经济的转型与数字生态建设不仅决定一个国家经济体的未来经济转型和新模式是否成功,同时还决定着主权国家自身的下一代全球竞争能力和国际地位。

(二) 数字经济价值链的形成对传统全球价值链的改造与重构

数字经济价值链的形成按照目前全球范围内的发展路径来看,显然是在两个相互交叉的层面分别展开并相互影响的,一是数字平台本身能够成立独立的“场域”,进而构建技术、市场、客户融为一体的生态圈,并以“数字”为基础构建全新的数字经济价值链和产业链影响经济和生活;二是原有产业革命范式下已经形成的各个行业快速以“数字化嵌入”形式颠覆和改进自身业务流程而进行的数字化转型升级,包括其与各种数字平台对接后的“数字能力”强化,例如目前各类企业的云计算SaaS化过程。而这两种进程,包括其混合叠加进程均在完成“数字经济价值链”体系的构建,进而带来了数字经济价值链对传统全球价值链的改造与重构问题。与传统经济中我们所熟悉的“价值链”和“全球价值链”构造不同的是:传统上,经济产生的价值与商品和服务的生产密切相关,定义经济价值的关键问题是涉及生产和在整个经济中分配产出的循环方式,原材料组合通过向商品和服务的生产性转化创造了财富,而这些财富再被以制度安排形式分配到整个社会。因此,传统意义上经济的主要参与者是生产者、消费者和政府,而主要目标是商品和服务的生产,生产是基于不同的资源的外部组合。但是,在“数字经济”的新的商业模式中,两个关键的变量正在日益改变着价值创造的方式:一是平台化经济本身创造附加值和“反射”对制造端进行“精准匹配”,二是数据本身成为一种数据资产和“资本”驱动生产精细化,并通过交互生产新的价值,带来价值创造和快速的行业增长。所以,数字平台的中心角色与数据成为生产资料的要素出现改变了传统“价值链”中的分配方式,进而影响到“全球价值链”的本身的构造与变动。除了数字平台自身的价值外,数字经济价值链与传统价值链相比,其以核心技术和生态构建能力为支撑的“链主”地位更加突出,以数字标准和知识产权为依托的“护城河”效应可以构建不同的技术生态体系与相互竞争市场,如计算机的X86与ARM架构体系,智能终端的“苹果”“安卓”包括华为新一代“鸿蒙”系统,它们都是以技术体系来构建产业生态圈,突破了工业革命时代同一技术标准体系下,不同国家与不同品牌的制造个性差异,进而以数字标准和技术平台进行全球生态供应商的串联,资产更为“轻化”和“远端控制化”。

归纳而言,由于社会生产端、组织端、消费端的“数字化”过程引发经济结构性变化,特别是“数据”作为一种新的资本和生产组成形式开始添加到生产要素中后,既有的全球价值链已经开始逐步向“全球数字价值链”进行过渡。根据麦肯锡全球研究院2019年《转型中的全球化:贸易和价值链的未来》报告中的研究分析,在2007—2017年的“后金融危机”十年间,全球传统贸易强度下滑了5.6%,但全球创新数字价值链却逆势增长,其中知识密集型服务业(专业服务、金融服务、IT服务)的总产出在2017年达到20.6万亿美元,占全球总产出的20.6%,明显大于全球劳动密集型和资源密集型行业的产出,且IT行业的服务的数字贸易强度则在同期增长了4.9%。而如果考虑到全球创新价值链中的运输设备、汽车、机械、计算机和电子设备本身在生产制造和服务中自带的附加数字经济成分,那么事实上,全球数字经济价值链可能比看到的传统统计数据本身更大。而值得指出的是,在第四次产业革命的推动下,全球数字化是一个不可逆的前进方向,数字经济价值链对应的国家与企业能力必定潜在地影响和改造着国家的全球竞争力,进而从底层向上延伸影响到国际权力的对应变化。而这就对既有的经济理论和国际关系理论提出了一个挑战性难题,即在未来国内和全球分配中,究竟是什么样的数字经济价值链能力可以获得更高的价值回报,包括国家在全球范围内的竞争力的获得和确立,进而从经济基础上影响到主权国家国际权力在全球范围内的变化?


三、世界主要国家数字

经济价值链构建特点与竞争力比较

虽然目前准确地把握和评估世界各主要国家在全球第四次产业革命数字经济转型中的前景,包括未来全球竞争中某一国家在全球数字经济价值链中的角色和地位,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但是,还是可以依据客观的统计数据,并依据目前全球数字经济价值链发展与竞争的现状,包括这些国家和地区在全球数字经济发展中所呈现出来的模式特征,进行必要的结构和特点分析并尝试得出总体性的判断结论。

(一)美国:全球数字经济价值链生态领导力与技术价值链高端控制

不可否认的是,作为技术领先大国和全球IT技术强国的美国,不仅是全球第三次产业革命的发源地和技术体系主导中心,同时也是数字经济领域创新和实践的领先者。从数字经济价值链必要的数字平台经济规模来看,在全球70家最大的规模化资本化数字平台中,美国占据了68%的份额,中国作为第二名占据了22%,两者之和90%的规模,已经形成了全球两大平台体系。而从数字经济发展基础设施所必要数据中心来衡量,美国目前拥有近2000个数据中心,占据全球40%的数据中心份额,大大超越英国的6%,德国的4%,加拿大的3%,法国的3%,印度的3%和中国的2%。另外,从世界各国数字经济本身的规模比较来看,目前美国狭义的数字经济总规模占GDP为6.9%,为全球最高,而广义的数字经济总规模占GDP的21.6%,仅次于中国的30%,位居全球第二。在过去十年间以增长的角度简单看ICT行业在GDP中的份额增加,尽管爱尔兰、印度、中国台湾增长明显,但由于美国整个GDP的规模与ICT行业规模已经非常庞大,其规模虽然不在全球前十位的提升序列,但这并不妨碍美国的ICT行业以年1万亿美元的产出遥遥领先第二名中国的5000亿美元,占据全球第一的位置。除了产出总规模外,在涉及全球数字经济价值链的最关键的产出部分,即计算机服务业产出的全球前十中,美国以5000亿美元远超全球第二名日本的1000亿美元,而中国的这个领域产出仅为300亿美元。这个不平衡的数据显示的现状结构是,虽然中美作为全球数字经济规模比例最高的两个国家,且两国在数字经济发展方面占据了全球75%以上的区块链专利技术、50%的物联网研发投入,超过75%规模的全球云计算服务市场。但是,中国的产出更偏重于国内电子商务的B2C市场,而美国不仅在B2B市场企业服务端的市场规模和技术服务深度上领先,且其ICT产出的特征是以计算机专业软件化服务,包括核心硬件能力为压倒性竞争优势的,同时美国技术具有巨大的生态塑造能力,而这部分恰是占据着全球数字价值链的高端部分,并具备“数字霸权”的控制能力。

(二)中国:数字经济价值链场景生态的创造者

在过去二十年间,中国在传统全球价值链中的规模与参与度快速提升并成为与美国、德国并列的全球三大价值链中心,表明了中国融入全球经济的能力提升与传统全球价值链扩张。同样,中国在全球数字经济价值链里面的角色与地位也不容忽视和小觑。就中国国内的市场规模来看,在过去二十年互联网与移动互联网产业革命的影响下,当今中国社会已经切实而广泛地进入了一个新的“互联网”时代。根据中国互联网协会2019年7月所发布的报告,截止到2018年底中国共有互联网用户8.29亿,互联网普及率近59.6%,已经高于世界平均水平2.6个百分点。而在中国互联网活跃的巨大经济溢出效应下,中国第三方支付市场规模已经高达208万亿元,另外电子商务、网络零售、网络广告、网络教育等市场规模分别为31.63万亿元、9万亿元、4914亿元和3734亿元。这一现状凸显了当下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数字经济本身,已经成为当前中国基本的社会关系载体与普遍的生活方式,中国社会正在加速向数字化社会转型。从数字经济要求的基础设施建设角度而言,中国目前拥有全球最大的4G网络基础设施系统,覆盖98%的全国人口,5G产业链先发优势明显并已快速进入生态构造阶段。而从与数字经济价值链紧密相关的几个产业规模来看,2018年中国云计算市场中私有云与公有云的总市场规模为1431亿元以上,大数据产值规模5405亿元,人工智能产业规模339亿元,物联网市场规模1.2万亿元位居全球第一。因此,从数字经济发展的要素需求角度而言,仅中国国内市场空间就足以使得中国在全球数字经济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这也表明为什么中国广义数字经济GDP占比超过美国,其中核心原因就是中国庞大人口基数下的数字经济价值链场景的丰富性和扩张性。另外,在全球数字经济价值链中的贸易领域,在2017年全球ICT贸易总额中,中国已经占据了全球出口38%的份额,远超欧盟的18%,韩国的9%,中国台湾的9%,新加坡的7%,美国和日本的4%。同样,在ICT行业进口方面,中国与中国香港的进口规模占据全球的30%,超过欧盟28国的21%和美国的16%。这个结构特征显示,中国目前作为全球数字经济价值链中的最重要参与国,其在全球ICT贸易的进出口中比例都非常高,一方面展现出中国ICT产业链的丰富性和多元性,同时另一方面也反映了中国在全球数字经济价值链中还未占据全球高端位置,需要大量进口关键的算力芯片和关键半导体元器件,而这已经构成中国提升自身在全球数字经济价值链位置中亟待解决的短板问题。

(三)欧盟:数字治理领先但数字化生态能力低下

欧盟当下在全球传统价值链中还占据非常大的规模且有相当的竞争优势。从欧盟的数字经济发展战略角度而言,自2015年5月欧盟发布《数字化单一市场战略》并通过政策努力,促进欧盟区域内数字化互通互联,推动跨境电子商务和云服务市场发展以来,欧盟一直将数字经济作为一个整体战略在欧盟范围内进行自上而下的政策性推动,并以立法先行的思路来推动欧盟范围内的数字经济规范化发展。但从这几年欧盟推动数字化经济的效果来看,欧盟委员会2019年6月发布的欧盟数字经济和社会指数(DESI)的结果显示:在数字经济网络基础设施方面,整个欧盟区域内60%的家庭可获得至少100 M的超高速连接,宽带用户数量继续增加。20%的家庭使用超高速宽带,比2014年高出4倍。目前,欧盟固定宽带覆盖率为97%,4G网络覆盖率为94%,5G就绪指数为14%(按照5G已分配的频谱占5G总频谱的比例)。而在数字经济就业人口方面,43%的欧盟公民没有基本的数字技能,只有31%的劳动力具有高级互联网技能。而从企业端的数字化进程来看,欧盟区域内仅有18%的公司使用云服务,使用商业软件从事商业活动的公司从2013年的26%上升到2017年的34%,而美国这两项数据的比例已经分别在45%和65%左右。目前欧盟内21%的公司使用社交媒体与客户联系,2013年为15%,虽然这项数据看似有明显的进步,但在过去几年里,欧盟区域内的公司在网上销售商品和服务的中小企业数量依然停滞在17%。因此,如果扣除欧盟区域内爱尔兰、荷兰和比利时等少数几个规模较小的领先数字化国家外,其实欧盟整体上数字经济的发展是非常缓慢的,同时成员国之间的数字化能力也非常不平衡。另外,根据联合国的数字经济发展报告,目前整个欧盟范围内的数字化平台公司才占全球70家资本化平台公司份额的3.6%,分散的欧洲小型数字创业公司如何在当今全球“独角兽”主导的数字化环境中得以发展?是不断地被美国公司收购,还是尝试建设自我可循环生态体系?这些问题都是困扰欧盟发展数字经济的核心难题。另外,根据联合国数字经济发展报告,从数字化平台经济为基础的现有的电子商务市场规模来看,按现价美元计算,美国以8.8万亿规模居全球第一,日本以2.97万亿次之,随后是中国1.93万亿、德国1.5万亿、韩国1.2万亿、英国7500亿、法国7300亿。而从电子商务市场的特征上看,中国的市场与全球其他国家均不同,中国是以B2C作为基础支撑,而德国、英国、法国与日本的结构相同。虽然欧洲三国的电子商务市场加总与日本相同,而其GDP加总和人口规模却大于日本,这明显体现出欧洲大国数字经济发展水平甚至还不如表现一般的日本。

(四)日本:失去数字化领导机遇但控制数字经济价值链关键环节

日本在全球数字经济发展中是非常特殊的国家。从历史角度而言,在上世纪80年代后期日本经济鼎盛期,日本进入了全球技术创新领先开发的“无人区”,其当时雄心勃勃的“第五代计算机”研发的目标,就是在体系结构“去美国化”的过程中率先尝试引领全球计算技术进入“人工智能”时代。但是,由于各种技术障碍和90年代日本经济的失速性崩溃,到今天为止,日本已经错过了当年汇聚全球顶尖技术人才和实施全技术领域、系统性开发数字经济的能力。日本也清醒地认识到,“数字经济”对于日本最重要的和现实的作用就是解决“少子老龄化”的现实问题,因而日本提出的“智能5.0”社会目标,就是在数字经济发展的过程中能够不断地用数据和机器解决自身的现实问题。而从日本数字经济研发投入和基础设施当下的准备而言,日本除了拥有良好的ICT基础设施外,还具备了以大公司技术专利知识产权为支撑的数字经济发展基础。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2019年全球人工智能发展报告》提供的数据,全球范围内前30位人工智能知识产权为全球26家公司拥有,其中日本占据11家。除了美国的IBM、微软公司外,可以看到日本的东芝、日立、NEC、富士、佳能、松下、丰田等公司拥有的专利数远超过欧洲的西门子、罗氏、博世、飞利浦。这也就为日本参与全球人工智能竞争奠定了良好的专利知识基础。同时日本拥有的半导体材料方面的技术积累堪称全球第一。虽然半导体材料看似与数字经济表面上无关,但不能忽视的是,数字经济本身并不是虚拟经济,欧美和日本的数字经济发展经验与中国相比是不同的路径,欧美B2B端的技术发展,包括物联网和人工智能技术发展不能简单地完全依赖算法的提升,更多地还是依靠计算机算力的普遍提升,而半导体技术作为ICT的核心和算力的基础保障,未来在全球数字经济发展过程中的重要性肯定会增加。而由于日本在这个领域的既存产业链优势,相比欧洲,日本在全球数字经济价值链中的重要性是独特和关键的,这也为未来日本在全球数字价值链中获得更大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五)俄罗斯:偏离全球数字经济价值链与市场体量制约

从计算机产业的历史性考察来看,前苏联在第二次产业革命产出的顶峰时代,曾经领先性地开始尝试进入信息技术时代并一度还占据了先发优势。早在1966年,美苏冷战当时的全面对抗领域也扩展到计算机下棋。苏联科学院的理论与实验物理研究所(ITEP)研制了一台M20的计算机并开发了下棋的程序,并通过电报形式与美国斯坦福大学的另一台机器进行棋局博弈。棋局共四局,最后苏联3∶1战胜了美国。下棋是计算机人工智能系统开发的最重要起源,而从当时的情况看,苏联在计算机软件和计算机硬件上的能力(算法、算力)不弱于当时的美国。而就互联网开发的雏形来看,上个世纪70年代苏联天才科学家格卢什科夫就提出,将计算机网络控制的设想运用到经济领域OGAS计划(国家计算和信息处理自动化系统)。这也是人类最早期的互联网思维展现的,按今天数字经济的定义,是标准的“工业互联网”思维。然而,历史并不是总被伟大的科学天才所写就,由于各种机制和体制的羁绊,格卢什科夫当年的梦想没有在前苏联得以实现。苏联解体后的俄罗斯,不仅经济经历了几个循环周期的大幅波动,同时人才的流失、科研体系的肢解以及国力不济投入短缺,都使得今天的俄罗斯已经没有技术和产业能力在新的技术革命浪潮中勇立潮头。虽然,当下的俄罗斯治理者也非常清楚已经到来的第四次产业革命可能产生的深远影响,并在2018年由普京以总统令的形式开始推动俄罗斯以政府数字平台为主导的数字经济转型,但是,无论从产业结构、技术储备,特别是市场空间来看,俄罗斯是否能够有机会追赶上数字经济革命浪潮,并能够构建数字经济价值链自我循环能力,还是有极大的困难和不确定性,同时其封闭的市场体系目前更是远离了全球数字经济价值链。


四、全球数字经济价值链

“轴心时代”的竞争与博弈

传统全球价值链以生产要素产业分工与中间品贸易的形式,通过市场竞争形成以国家产出能力为标识的“全球价值链中心”,其产出规模和增加值能力可以作为核心节点链接和辐射区域以及全球经济体,进而形成全球价值链拓扑型构造。而数字经济价值链的链接与辐射则构造完全不同,其无需完全通过生产环节,或是平台方式直接链接到全球个体,或是以数据方式串联整个生产过程,包括远程控制与驱动,而其中更大的差别还在于,传统全球价值链更多依赖人力、地理、资本要素整合,形成单体产出点和产业集群优势,但数字经济价值链则是以技术、少量人力、资本构建生态圈,进而形成体系标准和客户粘性的全球竞争,并使得更多附加值向少数国家、少数全球头部企业集中。因此,竞争要素与模式的改变,使得全球数字经济价值链的竞争本身出现“数字要素”壁垒和能力差异,同时,技术标准主动权的竞争更是嵌入了全球国家间的国际权力博弈。

(一)数字经济价值链“轴心时代”的全球竞争能力要素比较

从“数字要素”壁垒和能力差异的比较角度,按数字经济发展所需要的基础条件的算力、算法、数据、场景的四项要素组合来看,目前全球数字经济价值链中,在算力领域,美国处于近乎独家垄断的地位(CPU、GPU、TPU芯片供应),体现了压倒性的“数字霸权”控制力,而日本则处于算力芯片价值链的“从属”或配角角色,中国则在自主可控产业化中有显著的进步,成为全球除美国之外唯一能够提供计算机算力芯片的国家。在算法方面,中国近些年的基础能力的快速提升,特别是丰富的场景提供的实践机遇扩大使得中国与美国的差距正在缩小,而欧洲与日本在这个方面则面临基础能力和实践缺乏的明显短板。在数据方面,由于其来源本身取决于用户数量带来的市场规模,中国庞大的用户与市场规模,特别是政府公共服务端所提供的大量数据,使得中国的数据可开发、可利用资源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进而也体现了中国迥异于欧美国家的数据使用方式。在场景开发方面,场景本身与社会生活的复杂度和人群活动的活跃度本身高度相关。无可非议的是,许多美国初创公司提供了极富创造力的场景设想,特别是在对个人客户端服务的深度挖掘上,但这并不妨碍后续的中国公司结合自身经济社会发展特点,开发出更有价值的市场应用空间,如餐饮(美团、饿了么)、购物(京东、拼多多)、娱乐(抖音、快手)等行业的场景拓展。因此,从数字要素组合的简单分析来看,目前美国的算力霸权和算法领先依然控制着全球数字经济价值链的核心,算力的短板则制约了中国数字经济价值链获得全球性主导能力和拓展空间,而欧洲和日本从数字要素组合能力角度而言则均缺乏独立构建数字价值链的能力。

除了现有的数字经济要素基础外,数字经济价值链的能力增强,还来自可持续研发投入以及数字能力人才的积累。而从这个角度看,目前美国联邦年均研发支出为1200亿美元左右(2019年为为1181亿美元),如果这些基础研发投入中有30%以上覆盖数字经济,再加上美国科技巨头谷歌、微软、亚马逊、苹果、英特尔、IBM等公司的投资,那么美国数字经济年研发投入就可能超过千亿美元。这是一个庞大的研发数字,足以保证美国在全球数字经济发展中目前的领先地位,特别是推动美国科技巨头在算法、算力和数据挖掘方面的能力领先。另外,根据联合国的数字经济发展报告,从人力资本积累和扩张角度而言,中国目前从事ICT的产业人口比例才2%,而数字经济转型较好的国家以色列、韩国均在4%以上,欧洲国家与日本普遍在3%以上,美国为2.7%,而中国台湾省高达9%。考虑到中国目前每年有超过800万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如果其中有10%的比例为ICT专业学生就业的话,那么当中国ICT就业人口达到世界平均中位数水平2.6%时、中国的数字经济规模还会继续快速扩张、反观欧洲和欧洲产业对先进数字技能的需求在明显地增加,2017年欧盟从事ICT领域的专业人员为850万,而在过去3年中,欧盟信息和通信技术专业的就业人数虽然增加了90万人,但是其与欧洲数字经济的需求之间缺口依然非常大。因此,就数字人才竞争而言,美国的全球数字精英汇聚、中国的数字工程师红利、欧洲和日本的数字人才短板形成了三种完全不同的场景。

(二)全球数字经济价值链“轴心时代”的大国博弈

从全球数字经济价值链“轴心时代”的博弈角度看,正是由于全球各主要国家均预见到了数字经济对于生产方式的颠覆性改变,全球数字经济头部企业的“虹吸扩张”附加值创造,包括整体经济社会对于数字价值链的被动依附性而产生的“马太效应”,使得全球主要国家在围绕数字经济价值链的构建上均投入了巨大的政策支持红利,并为赢得属于自身的“轴心时代”而展开大国间嵌入政治力量的博弈。以美国为例,2018年5月,特朗普政府在白宫举办美国人工智能峰会,邀请对象囊括了业界、学术界的精英人士和众多政府高层代表。会议经讨论得出几个关键性结论:“由国家出资建立人工智能研发生态系统;充分把握人工智能的优势并提升美国的劳动技能水平;消除美国人工智能创新的相关障碍;启用高影响值的人工智能专项应用项目”。同时,白宫成立了由各大高校顶尖专家组成的美国人工智能特别委员会,为联邦政府在人工智能领域的投入提供政策咨询,提升人工智能创新自由度与灵活性,并在学术界、工业界与政府间建立牢靠的合作关系。这是美国特朗普政府对于数字经济中最前沿的人工智能发展战略明晰的一个关键转折点。㉘除了美国强化自身的数字经济发展战略外,美国自2018年启动的对华贸易战,表面上看是以传统的关税加征为手段,但美国同步启动的,对战略对手(中国)杀伤力更大的,则是美国不断将中国科技公司和科研机构纳入所谓的“实体清单”,并在数字经济价值链的核心算力端(半导体、芯片)对中国实施精准的封杀,充分施展和运用了其“数字霸权”遏制能力。

关于数字经济“轴心时代”的竞争和博弈演化,美国智库ITIF主席阿特金森在2021年1月发布了《美国大战略:全球数字经济》报告。报告认为,为了保持美国在 IT 领域的全球领先地位,美国政府必须在“数字现实政治”的新理念下制定一个大战略,而当务之急就是推进美国的利益,推广美国的数字创新政策体系,约束数字竞争对手,尤其是中国。而这需要在可能的情况下与盟友合作,并在必要时向盟友们施加一定的压力。该报告认为,美国面临的风险是世界上许多国家,包括欧盟,可能会联合起来反对美国数字经济战略,进而导致一个美国一对多的不利环境并有损美国的利益。而在努力与欧盟重建更紧密数字合作关系的过程中,美国不应该允许欧盟继续推行其日益激进的技术“重商主义”行为,美国战略的首要目标是限制中国在 IT 和数字领域的全球主导地位和对市场的控制。报告进而预设了未来全球数字经济价值链博弈下对美国不利的7种情况及符合美国利益的4种行动规划,共计11个场景。

从美国拜登政府的政策取向来看,其对中国的博弈重心显然正在从传统的“商品贸易价值链”向数字经济价值链的各个领域集中和聚焦。拜登本人于2020年4月在美国《外交事务》杂志上发表文章指出,随着新技术对社会的重塑,美国必须确保这些进步的引擎受到法律和道德的约束,并避免俄罗斯和中国参与数字时代的规则制定。㉚2020年12月14日,已经成为当选总统的拜登在发表演讲时表示,在切断中国科技公司关键技术流入的方式上可能会继续采取某些特朗普的方法,并且将重点放在更狭窄范围的技术领域,如人工智能和量子计算,美国要围绕国家安全密切相关的技术设置保护性高墙。同时,拜登政府的核心团队成员、国务卿安东尼·布林肯认为,尽管美国与中国“完全技术脱钩”是不现实的,但美国还是可以通过与盟友重建关系以寻求更有效的方法,包括制定国际技术标准,来扩大美国的战略影响力和控制力。美国国家安全事务助理杰克·沙利文认为,相比前苏联,中国是一个更具挑战性的竞争者,通过合理地分配军事资源并与盟国合作,尤其是要应对好与欧盟的分歧,美国才能够更好地阻止中国的安全威胁。美国新设的印太事务专员、具有决策影响力的库尔特·坎贝尔则更明确地指出,美国需要通过重叠的技术联盟网络对中国进行遏制,而这也是未来美国技术政策的重心。而美国技术智囊(ITIF)所指的与欧盟在数字经济领域的分歧,则更多来自欧盟自2020年起开始倡导和推动的“技术主权”和“数字主权”建设,欧盟在扩大的“经济主权”塑造过程中对美国、中国的数字经济价值链出现了明显的抵触和排斥。因此,从全球大国对于数字经济价值链的竞争和博弈中可以明显地看到,正是由于与既有全球化过程中所形成的传统价值链不同,数字经济价值链的控制性、溢出性、安全性、增值扩散性,技术平台虹吸力等各种特点的存在,使得数字经济价值链从起始就蕴含着技术生态的体系性竞争,同时更是充满了大国间政治博弈和对数字经济控制权的角逐。而美国的拜登政府则更是将更多的对外政策向数字经济价值链进行集中和倾斜,以全力遏制战略竞争对手。


结  语

国际关系学者并不总是偏重和热衷于技术作为生产力要素产生作用,包括技术进步引发的国家竞争力变化,进而导致国际权力长时段的结构性变化已越来越明显。虽然,现代国际关系理论的奠基人爱德华·卡尔在讨论政治学目的的时候,曾经引用过恩格斯一句著名的话:“社会的技术需求对科学进步产生的推动力比十所大学还要大”。但是爱德华·卡尔本人并没有从更深刻的层面和更广泛的角度展示这种“技术力量”变化本身对于国际政治和国际权力的影响,而后来的大部分国际关系学者则也还是更多地在一般抽象先验的理论基础上,讨论宏观意义上的“国际权力”变化内在机理和机制。殊不知国际权力的根本基础和关键点,在于一个国家是否能够领先性地掌握跨时代的先进技术,并能够通过产业革命的力量将其充分释放,进而形成足够的产业链全球竞争优势。而这个结论,已经被杰出的经济学家阿布拉莫维茨等在考察以知识为基础发展的美国宏观经济的增长中加以充分论述,同时也以详实的客观经济数据提供了有说服力的证明。因此,美国社会科学学者罗伯特·戈登所提出的“美国特殊世纪”并不是先验地靠精神和运气而存在的,它是美国在过去百年之间充分利用技术优势,推动生产力进步过程的结果并同时展现于国际舞台的现实体现。

当第四次产业革命已经通过全球数字价值链的塑造,在改变和重塑既有传统的全球价值链过程中逐步体现出革命性、颠覆性的产业力量的时候,历史的机遇与挑战再次摆在世界主要竞争国家面前。而究竟是谁能够抓住这次产业革命的新机遇,带动自己国家的经济创造性发展,并迎来属于自己的“轴心时代”,并不完全取决于这些国家今天已有的产业地位和国际影响力,而是在于它们是否具备持续地能够通过数字经济转型,并将技术聚合进一步转化为新产业革命的综合能力,包括技术生态塑造能力。而在这个持久的竞争和博弈中,全球数字经济价值链本身的塑造与适应性变革既来自技术叠加进步本身的推动,同时还更多地嵌入了国际与国家力量的博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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